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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11李永裕律師  
103年11月11日星期六 
林富陵
撰寫

李永裕律師事務所提供

     一般人對於律師的刻版印象是開庭辯論,卻不知在事前的準備是相當耗費時間與精神,在天氣寒冷的傍晚,事務所的燈還亮著,李永裕律師還在所裡忙著整理案件資料,從成立事務所至今邁入第10年,每天工作到夜晚,不分假日處理著事務所大大小小的案件,數十年如一日正是對李永裕工作態度最好的寫照。事務所在李永裕的帶領下,北至基隆南至屏東,全省跑透透的律師團隊為客戶盡心服務。

  

  李永裕成長過程很辛苦,因環境所逼,大學畢業後立即成為職業軍人,但在服役過程也記滿三大功跟獲頒寶星一星勳章,軍旅生涯雖繁雜,但還是用僅剩的時間認真研讀法律,退伍前也順利考取了律師執照,退伍後立即投入律師的工作領域,開始沒日沒夜的律師生涯,也因從小家境不好,現在每年成立獎學金回饋母校歸仁國中及國小。

 

  李永裕說:『從事律師一開始並沒有什麼憧憬,後來才真正體會什麼叫做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舉例來說,醫療糾紛的案例,李永裕代理60多歲的老婦人提告醫院,老婦人因車禍導致左腳踝骨折送醫開刀治療,手術後卻變成了植物人,因病歷全是專有名詞,沒有醫學背景的李永裕查遍醫學字典才看得懂病歷,經過許久,在快放棄的時候想到老婦人只能靠的努力,靠著心中的信念終於找到醫院的缺失。一般醫療糾紛案子都要送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本案罕見的沒有送醫審會鑑定就起訴,醫院後來跟老婦人達成和解,由醫院一直照顧到老死跟賠償金,在這完美的病歷中找到醫師的缺失且成功的定罪並不是重點,重點是老婦人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及醫院終生的照顧,對李永裕來說,這種感覺是無法形容的。

  

  『永不放棄』四個字,用來形容李永裕的執業精神最貼切。曾經接手一件當事人參與結夥強盜的案件,總共分為三個案子審判,法院已經確定甲跟乙的案子都是甲乙丙結夥強盜案,對丙來說已經沒有什麼機會可以反駁,當事人丙來委託李永裕說自己真的是無辜被牽扯進去,在動用許多證人跟調查後,發現甲乙是臨時起意結夥強盜,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場,法院最後判定丙無罪釋放。無論案子如何困難,李永裕總是會想盡辦法為當事人爭取該有的權利。

  

  曾經也處理過勞資糾紛的案子,某一間客運公司列了很多不明的薪支名目,跟勞工說只有某些名目可以申請退休金,其他則不行,使得勞工拿到的退休金短缺很多,因此委託李永裕幫忙釐清事實真相,提告該公司的勞工也接二連三來請李永裕幫忙,經過多次的勝訴判決後,由該公司補償所有勞工該有的退休金外,客運公司從此再也沒有短付退休金的案子。

 

  律師是很專業的行業之一,開庭講給當事人聽或說給法官聽,結果大大不同,有些話當事人聽得舒服,但對判決來說不見得有意義,如何把案情化繁為簡才是法官要聽的,快速知道案件的癥結點才是正確做法。剛開始執業的前三年受雇於其他事務所,937月成立李永裕律師事務所,李永裕身上只有5000元現金,一台電腦跟一台列表機,慢慢努力直到今天的規模,目前有三位受雇律師,一個法務跟助理。自己也常常的提醒年輕的律師,初期的挫折感當然會有,例如有些當事人只在乎結果,不在乎過程,所以一開始的努力不被看見是正常的,但既然無法改變當事人的感觀,就只能要求自己做到好,並且自我肯定,不要忘記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初衷。

  

  也因為律師領域沒有什麼獎項可以證明自己,唯有盡力完成每件案子,讓當事人可以感受到律師的付出,像是有案件從最高法院發回了六次,業界極少見到發回那麼多次的案子,在第六次由李永裕律師團隊接手,經過詳細的調查發現,10年前檢察官第一次上訴的時候就早已經過了上訴期,歷經多位律師、檢察官及法官都沒發現,因為卷宗多達幾十,在團隊抽絲剝繭的檢查後,發現了這個線索,讓當事人不用平白無辜的被判刑。

 

  貢獻專業,持續對需要幫助的人們伸出援手一步一腳印,深耕台灣大大小小的角落,以提供最完善的服務給廣大群眾為李永裕律師事務所永續經營的宗旨。

 

  李永裕律師事務所,北部辦公室: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85樓,電話(022542-7073,傳真:(022542-2300,南部辦公室:台南市歸仁區和平北街47號,(06338-6717,網址:http://www.lyy.t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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